委托書重要!怎么寫委托書?具體有什么講究
最近環保之家論壇有網友咨詢:
環友丁家有鳳兮:環評報告到底要不要附委托書
從事環評2年,附件到底有什么要求?委托書到底要不要?還是書需要,表不需要?我表示。。。。。不懂!
希望有識之士解惑授業,如果能提供相應的要求規定就更好了
環友晾繩上的小阿貍:我們這里一般都是 委托書,備案,土地,規劃,執行標準的函,公眾參與調查表,會議紀要,承諾,專家意見,專家組名單,審批登記表。以及其他相關文件。
環友小小蝸牛:當然要啊,根據導則 總綱,附件需要包括編制依據:
根據《火電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編制規范》,委托書屬于編制依據:
環友:看當地環保要求,因涉及到商業秘密,一般不主動附。
環友:委托書應該是要的,不管表還是書,按正常程序走,查起來你這就是一個大BUG了
小編:根據 環評 導則 總綱,附件需要包括編制依據,而環評委托書就是環評編制的依據之一。
委托書是法律文書的一種,有法律效力。委托書:明確了雙方的法律責任,同時也保護了合法權益。
先說下相關依據:
1986年4月全國人大通過的《民法通則》第63條、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委托分為一般委托和代理委托。
這里我們重點說下環保類委托書:
環保工程、環評等技術服務中委托書是開展工作的依據之一。
委托書看似簡單,許多環保服務機構在委托書填寫環節卻常常是錯亂頻出、問題不斷。這些問題會影響后期環保服務的制約因素。環保服務機構在接受業主委托時,委托方的委托書內容完整、信息準確、填寫規范。
紙質版委托書
需要注明,委托內容,雙方單位名稱,委托方公章,必要時委托方的簽字(法人代表或被授權人),日期等。
委托單位作為委托書簽署的一。委托單位應填寫與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相一致的單位全稱,不得以簡稱代替。
有的會給出: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注:如有涂改,涂改處蓋章后才能有效。
對于授權委托的:應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受托人信息一定要準確,明確到個人
第二、委托事項一定要明確、具體
第三、委托權限應清晰,既為權限,就應當有界限,避免使用“全權”、“等”字樣。
第四、授權期限需明確,注明委托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