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阿使館提醒:辦理公證須知(包括各類
1、公證申請表(下載鏈接見附件);
3、聲明書原件(文本需為A4紙大小,不得有任何涂改,不得出現(xiàn)錯別字,當事人不得提前簽字,不得提前寫簽署日期);
4、與聲明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如:
申請辦理放棄繼承聲明公證,需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聲明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如結婚證、戶口本、出生公證等)或復印件、被放棄繼承財產證明(如土地證、房產證、股權證、存款證明等);
5、領事官員認為應該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委托書公證
1、寄養(yǎng)委托書公證
使館僅受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持中國護照)申請寄養(yǎng)委托公證,寄養(yǎng)委托應由被寄養(yǎng)兒童父母雙方共同提出,并在領事官員面前簽字。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公證申請表(見附件),由孩子父母中任意一方填寫一份,所填信息為填寫人的個人信息;
(2)寄養(yǎng)委托書文本(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簽字,一份委托書文本需使用同一支筆填寫);
(3)委托人(即孩子父母雙方)的有效護照和阿根廷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被寄養(yǎng)人出生證明的清晰復印件;
(5)受托人中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
1、若父母雙方中有一人無法到場,可由另一方到場申請辦理,仍需提交上述材料,寄養(yǎng)委托書上填寫父母雙方信息,并由到場的一方在寄養(yǎng)委托書上簽名。無法到場的一方需在所在地使領館或公證處另做一份寄養(yǎng)委托書公證,兩份公證共同使用方有效。
2、若父母雙方中另一人為阿根廷國籍,仍應本人到場,寄養(yǎng)委托書上姓名應按照其阿根廷護照上的外文填寫并簽名。
3、父母雙方均持阿根廷護照,子女為阿國國籍者,應在當?shù)毓C機構辦理委托公證,在內政部、外交部辦理認證后在我館辦理認證。具體方法請參見“領事認證”相關部分。
2、購買房產委托書公證
(1)公證申請表(見附件);
(2)電腦打印的委托書文本,具體內容請咨詢當?shù)胤慨a交易主管部門或房產交易中介(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簽字,不得提前填寫日期,需包含委托人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阿根廷住址等信息,并需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3)委托人有效護照和阿根廷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受托人中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受托人如與委托人有親屬或婚姻關系,應提供親屬或婚姻關系證明復印件;
(6)購房合同或認購協(xié)議書復印件(如有);
(7)領事官員認為應該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3、轉讓房產委托書公證
(1)公證申請表(見附件);
(2)電腦打印的委托書文本,具體內容請咨詢當?shù)胤慨a交易主管部門或房產交易中介(房產共有狀況及人數(shù)以房產權屬證書登記為準,委托書中應注明房產共有狀況,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簽字,不得提前填寫日期,需包含委托人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阿根廷住址等信息,并需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3)委托人有效護照和阿根廷身份證(DNI,或稱“紅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受托人中國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5)受托人如與委托人有親屬或婚姻關系,應提供親屬或婚姻關系證明復印件;
(6)房產權屬證書原件(如有)及全本復印件(如無房產證或土地證,當事人需先申辦委托領取房產權屬證書的委托書公證,待取得產權證后全本復印再申請辦理房產轉讓委托書公證);
(7)若房產為二人(或以上)共有,則需其他共有人持中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同到場簽署知情同意書;
(8)領事官員認為應該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注: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房產證上只有1人姓名,但房產實際為夫妻共有的,按共有房產對待。當事人應提交結婚證原件或復印件,在接談筆錄中聲明房產系夫妻共有,配偶本人持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到場簽署知情同意書。若配偶身在中國,則應委托配偶辦理相關手續(xù)。
·4、離婚訴訟委托書公證
在國內法院訴訟離婚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受托人不得為離婚當事人另一方。在國內婚姻登記機關協(xié)議離婚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1)公證申請表(見附件);
(2)委托書文本(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簽字);
(3)委托人有效護照和阿根廷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護照復印件2份;
(4)結婚證復印件;
(5)領事官員認為應該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5、繼承國內遺產事務委托書公證
(1)公證申請表(見附件);
(2)委托書文本(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簽字);
(3)委托人有效護照、居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5)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6)如委托辦理國內不動產遺產集成,一般應提交該不動產權屬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
(三)《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yǎng)老金資格審核表》(原《健在確認表》)
近年來,我國養(yǎng)老保險制度出現(xiàn)較大變化,為保障居住海外的離退休、退職等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內有關部門要求,現(xiàn)對駐外使領館健在證明的辦理方式進行了如下調整: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將啟用《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yǎng)老金資格審核表》,同時停止使用目前的《出境定居離退休、退職人員健在確認表》。審核表下聯(lián)由申請人提交國內有關部門。
二、申請人應持有本人護照、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親自到我館申辦并填寫上述審核表和公證申請表(見附件)。該表即辦即取,不收費用。
三、 如申請人因年老體弱或路途遙遠等原因,確實不能親自來我館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理人須提交本人有效護照、阿根廷居留證和申請人的有效護照、阿根廷居留證(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以及30天內辦理的委托書或申請人持3天內報紙(需能看到報紙發(fā)售日期)拍攝的清晰照片。連續(xù)3年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第4年應由申請人親自到我館申辦一次。
附件:
2公證申請表.pdf
3寄養(yǎng)委托書.pdf
4單人委托書.pdf
5雙人委托書.pdf
6出生未刑委托書.pdf
7指紋卡片10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