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起訴狀(模板、范本)
醫療訴訟起訴狀(模板)
原告(受害人(女兒/兒子)):,性別,年月日出生,族,通訊地址:省市,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原告(受害人的配偶):,性別,年月日出生,族,通訊地址:省市,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被告:,地址:,電話: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位:_。
一、請求事項
1.確認被告醫院在整個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元;其中:死亡賠償金元、喪葬費元、被撫養人撫養費元、精神損害賠償金萬元、;以上各項共計:元。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二、事實和理由
原告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被告應當對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要求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元、喪葬費元、被撫養人撫養費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原告還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萬元。以上各項損失共計元。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省市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2份
證據材料份
起訴人:
____年__月__日
醫療訴訟起訴狀(范文)
原告:鐘某某,女,漢族,出生日期:1948年10月17日,住址:黃浦區×××路××弄××號,郵政編碼:;
原告:陳某某,男,漢族,出生日期:1981年9月15日,住址:黃浦區×××路××弄××號,郵政編碼:;
原告:陳某某,女,漢族,出生日期:1983年11月23日,住址:金山區××路××號,郵政編碼:;
被告:上海市長寧區××醫院,住所:長寧區××路××號,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8970.96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0元、死亡賠償金元(其中死亡補償費元、被扶養人生活費元,喪葬費元),共計人民幣.96元。
2、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元。
3、判令被告賠償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所需交通費597元、誤工費3551.64元、復印費360元、快遞40元,共計人民幣4548.64元。
4、判令被告承擔本案醫療事故鑒定費(7000元)、律師費及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原告鐘某某與患者陳雁冰為夫妻關系,原告陳某某、陳某某為陳雁冰的子女。2010年9月27日13時45分,陳雁冰因“畏寒伴心悸2天有頭痛”被送往長寧××醫院急診。經醫生檢查,陳雁冰當時“神清氣平,雙肺呼吸音粗,無羅音,心率48次/分,腹軟、無壓痛”。就診醫生未考慮心源性疾病,安排患者自行去做血常規、電解質、心電圖等檢查,在檢查中陳雁冰突發昏厥,在16時心電圖檢查發現竇性心律、房室傳導阻滯及下壁心肌梗死,并于9月27日16時39分住院治療,經檢查確診為①冠心病、急性下壁+右心室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度房室傳導阻滯、級;②2型糖尿病;③肺炎;④腦梗后遺癥。23時醫院都陳雁冰進行溶栓治療,但最終不治,陳雁冰于9月28日1時50分死亡。
急性心肌梗死是冠心病最嚴重的一個類型,治療的黃金時間是發病6小時以內。急性心肌梗死的典型癥狀是“心絞痛”,也常有腹痛、惡心、咳嗽、氣喘、意識不清、癱瘓等癥狀。陳雁冰就診時,其自述及醫生檢查已發現其有心悸、心律失常、氣喘、休克等嚴重癥狀,醫生本應先考慮為心源性疾病,在第一時間進行測量血壓,進行心電圖檢查并進行搶救,卻安排患者自行去做常規檢查,待其昏厥后才確診,而且在治療上有明顯疏漏,溶栓治療嚴重滯后,最終使患者不治身亡。
被告是一所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有職工156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醫師212人,中級職稱人員518人,設有內科等15個臨床科室及8個醫技科室,還設有心血管專科。有如此雄厚的診治條件,陳雁冰就診及時,卻被人為的延誤診斷、人為的延誤治療,陳雁冰就這樣在被告一次不負責的診療中失去寶貴的生命。
由于被告方醫務人員違反診療常規,嚴重失職,延誤了原告寶貴的搶救治療時間,從而直接導致了患者死亡的嚴重后果,給家屬造成莫大的痛苦。經長寧區醫學會、上海市醫學會鑒定,結論均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院在診治過程中有明顯的過失,起過失與患者死亡有關聯性,被告對陳雁冰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當賠償原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為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長寧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年__月__日
附:1、民事起訴狀副本一份;
2、證據目錄及證據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