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為合理引導住房租賃行為,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交易糾紛,降低交易成本,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發布示范文本的通知》,發布《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三個合同示范文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出臺的三個合同示范文本,與2008年市建委(現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工商局(現市市場監管局)印發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相比,主要做了以下兩個方面的調整:
一方面,合同適用區分更加明確。不同于2008年版的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據租賃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區分,此次發布的三個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別針對住房租賃和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制定的。無論是通過自行成交的,或是通過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賃合同均可統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則適用于我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賃經紀服務。
另一方面,增加了禁止違法群租的相關要求?!侗本┦凶》孔赓U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說明中強調,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等有關禁止違法群租的文件規定內容。同時,在合同中通過設立房屋整租、分租有關事項條款,明確禁止違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中專設"房屋租賃形式"相關條款,約定房屋具體居住人數及分間出租時的分租房間居住面積;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明確約定最多居住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