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對模板,做好合同甲乙方
2022年伊始,在8359所紀檢監察審計處的辦公室里,法務人員正與科研生產相關部門的業務人員聚精會神地討論著合同模板中具體條款的修訂事宜,從風險控制到知識產權保護,從付款條件到違約責任,從質量保證到履約期限,這樣不亦樂乎的交流越來越熱烈。
盡可能地滿足業務需求,同時又滿足合法性要求,降低法律風險,這是“業法融合”的題中應有之義,這也要求法務人員除了要有法律相關的專業化積累,同時也要對科研生產經營中涉及的商業交易流程了然于胸,除了熟悉此交易的法律問題以外,還要熟悉交易流程、各方需求、成本與收益情況,熟悉該項交易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特殊狀況等,這樣才能更好的服務合同審查。
細心體會不難發現,合同實際上是“業務+法律”的綜合體現。與其說是法律文件,不如說是披著法律外衣的商業文件,那些專業、規范的法律措辭和形式,都是為了表達商事訴求和交易安排。合同的法律屬性不能替代其商業屬性,在法律外殼下,合同包含的其實是一顆“商業芯”。
法務人員從“問題、風險”的角度審視合同是一種職業傾向,這是為了確保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合同仍能對我方利益進行適當的保護。
而業務承辦人員在起草合同時往往多關注任務進度或事項本身,如這個合同標的何時交付,正常履行的情況下我方能得到多少收益,這很正常,然而在具體的交易事項中,有時卻表現出“迷之自信”。
但實際上不論是主觀上的疏忽,還是客觀上的困難,我們同樣存在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除了在合同起草中給我方預留空間,適當減輕我方違約時的責任外,切實的了解自身履約能力,履約中妥善取證(如交接單、驗收單、明確費用的憑據)尤為關鍵,因此業務承辦人員在談判、溝通、起草、修訂的每個環節更需要從正反兩個角度考慮,“我應該做什么”,“如果不能正常進行我該怎么辦”。
8359所在實踐中不斷優化合同模板對于合同管理由規范化向精細化轉變,無疑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我們更清晰地認識到,對于每一項具體的交易項目而言,合同模板的使用只是一個開端,只有把與交易項目相關的各種因素都考慮到了,才有可能在合同中把權利義務說明白,更好地明確違約責任,約束合同各方尊重契約,降低風險,為更好地規范合同簽訂后的管理奠定基礎。
這正是:
業務當知己知彼,切忌有疏忽大意。
合同約定要仔細,模板使用看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