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的裝修期怎么算
民法典規定,簽訂房屋裝修合同后,一方違約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新房裝修時發現質量問題如何索賠
首先,新房裝修時才發現房子存在質量問題的,建議及時收集證據,避免以后找開發商處理時,會被懷疑是裝修出現的質量問題,那么糾紛可能會變多。
其次,新房裝修時發現質量問題可以按以下處理:
1、如果購房合同有約定,按約定索賠。
2、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3、雙方若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開發商。并且,起訴時,當事人可要求保修房屋,賠償損失,甚至退房。
不過,因質量問題要求退房,需要達成一定的條件。具體而言,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時,才可以要求退房處理。
另外,如確因質量問題需要退房的,還要提供權威房屋質量檢測機構的專業檢測報告,以做評估標準。
三、免租裝修期是什么
免租裝修期不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所以應當通過合同來約定其內容。免租裝修期較多出現在寫字樓、商鋪租賃當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
但依據慣例,因使用而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仍然需要支付。所以,免租裝修期的長短以及各種費用的承擔,必須依據合同明確約定,而不能想當然地理解。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于租賃合同的裝修期怎么算的相關知識,租賃合同中的裝修期是可以由雙方協商的,但是如果超過裝修期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的,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找法網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