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合同范本共5篇
租房定金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出租方)
代理人:_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代理人:_
身份證號:
丙方:(居間方)
代理人:_
身份證號:
經丙方介紹,本著滿意自愿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北京市區小區室
共計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起租日為年月日.定金有效期為此協議簽定之日起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 元(人民幣)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后,將視為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為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丙方:
代理人:
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定金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居間方)
經丙方介紹,本著滿意自愿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 市 區 小區 室共計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 ,起租日為 年 月 日.定金有效期為此協議簽定之日起 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 元(人民幣)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后,將視為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正式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為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租房定金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經丙方介紹,本著滿意自愿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北京市區室共計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為 元,付款方式為,起租日為____年月日。定金有效期為此協議簽定之日起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 元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后,將視為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正式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為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日期:
租房定金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xxx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市街道小區棟單元號。房屋為室廳,可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將房租出租給乙方做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果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