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人工勞務合同的條件
勞務合同與技術合同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系,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2.合同的內容不同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人工勞務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人工勞務合同的條件: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勞務合同違約賠償金怎么算?
找法網提醒您,勞務合同違約賠償金一般按照下列方式計算:
1.一般情況下,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自行約定違約金計算方法或者違約金數額;
2.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可以主張損害賠償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