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不給工資怎么辦
一、試用期沒簽合同被辭退不給工資怎么辦
首先要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的數額,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證明等。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于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有了足夠的證據后可以先和老板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十五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二、沒簽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三、沒簽勞動合同辭退賠償嗎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因此,要是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則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不過,由于此時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可以從這方面追究單位的責任。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法律上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必須的,因為合同的簽訂維護的不僅是勞動者的利益,所屬的企業也會獲得一定的權益保障,因此合同沒有簽訂,有關的企業會已經觸犯了有關的規定,會進行一定的處罰,具體的賠償一般情況下會合理的處置,但是存在特例。
只要勞動者實際有提供過勞動的,那么在辭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約定,同時結合實際的情況支付其相應的工資報酬。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一般辭職支付工資,往往都是按照單位每月發放工資的時間來支付的,很少有在辭職的時候就當場結清工資的情況。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找法網律師。